19.公证与律师制度,主要讲授公证、律师制度,民事经济案件代理、非诉讼代理,以及民事公证、经济公证、企事业法律顾问等实务。
除开设必修课、选修课外,学校还要从培养应用型经济法律人才的目标出发,拓宽专业的知识面,使了解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了解本专业以外的必备的相关知识,增强社会适应性。专题和形势报告的主题可以多种多样,如:经济立法、经济仲裁和经济司法、系统工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商品经济与经济犯罪、商品经济与法律服务、司法心理学、工会法、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问题、关于大中型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问题、我国科技及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展望,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管理、银行管理、证券、股票管理、海关管理、物价管理、专利管理、房地产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主要根据委托单位的实际需要,介绍与其职业岗位有关的知识和实务,如工商知识、财政知识、金融知识、经济仲裁和经济审判、知识产权、冲突法基础知识、司计、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题和形势报告。
1.理论基础,主要讲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党的思想线、基本线、形势政策以及进行职业和职业纪律的教育。
2.应用写作基础与司法文书,应结合制作司法文书(尤其是主要的经济法律文书)中常见的问题讲授写作基础知识并根据需要介绍公文写作和实务写作的基本知识。
3.中国民法的合同部分并入合同法概论中讲。可在讲授中国民法时一并介绍婚姻法和继承法的基本知识。
中国刑法主要讲授刑法总则和分则中的经济犯罪部分。主要讲授刑法主要讲授刑法总则和分则中的经济犯罪部分。总则和分则中的经济犯罪部分。
4.中国经济法概论的讲授内容参见司法部统一编写的法律大专适用的《中国经济法概论教学大纲》的。各地应根据委托部门的需要,调整教学内容,确定讲授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