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认真做好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财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以及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成立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学校重要经济政策的制定、调整和修改,审议学校年度部门预算和财务预算,并对学校财经工作和财务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1.财务方面:按时公开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总表、收入预决算表、支出预决算表、财政拨款预决算表等,接受社会监督。在财务预算编制过程中,通过座谈会、重点走访等形式与各二级学院、部门(单位)进行充分沟通,最后汇总核定各二级学院、部门(单位)预算金额,编制学校财务预算。年度财务预算通知、年度财务决算通报均以文件形式发至各学院、部门(单位),在全校范围内公开。在双代会上做好财务专题报告,公开学校当年收支情况、财务状况等。在计财处主页及时更新和公布各类财件和财务管理。好学校高级财务管理平台,确保教职工及时查询相关财务信息。通过“价格服务进校园”栏目将教育收费政策、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在校内进行公示和公布。在财务处网站开设专栏,重点宣传国家及学校的相关政策。认真梳理学校现行报销,在校园网上公布《业务办理指南》,做到办事程序透明公开,提高工作效率。
2.资产方面:定期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等信息,接受省民政厅的年检和审计,并将相关材料在网站上予以公开。筹集到的社会捐赠资金均按照捐赠协议指定用途统筹使用、发放,及时将捐赠款具体使用事宜向捐赠方反馈。此外,还将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明细表在网站上予以公开。
3.招投标方面:一是所有项目的采购信息都在网站上公开发布,充分所有意愿参加活动的潜在供应商都能及时、机会均等地获取招标信息;二是切实所有程序、环节公开;三是评标方法、评分标准等列入文件;四是所有中标结果都在中心网站上公示,接受监督。
4.收费项目及标准方面:学校大力实施“阳光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每年在学生缴费须知、校门口、财务部门办公场所、新生入学报到现场、财务网站、学院办公场所及学生生活区等设立公示栏,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以及投诉方式等,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知情权。学校所有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均通过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省物价局审批或备案。
学校以人为本,注重沟通,充分保障教职工权益,在考勤、干部任免与人才招聘、岗位评聘、师资培养等各项工作中推行信息公开制度,多途径、多渠道进行信息公开。按照上级有关文件以及学校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结合人事处实际情况积极推进人事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人事工作科学管理和规范服务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