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14—2015学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2014—2015 学年度,我校积极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清单》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继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细化主动公开内容,逐步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依校、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的促进作用,为学校提升工作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促进和保障了学校更名工作的成功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指导、协调、监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公开事项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公开时间;及时召开相关会议,研究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学校还积极探索创新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从增强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构建统一的公共信息平台、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不断的细化和落实教育厅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浙江海洋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落细落小,落实到位。学校不少职能部门也结合自身特点和工作实际,建立完善了相应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标准、时限,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秩进行。
学校积极拓展信息公台建设,除继续发挥好学校门户网站、新闻网、OA系统、微博、微信等网络,校报、、电视等传统的信息发布作用外,充分利用全校教师大会、各种工作部署会、校友会等各种渠道,及时向广大师生校友通报校情校况等信息,方便师生、校友和知晓学校工作。学校主要职能部门也在部门网页上设立有关栏目,并链接至校园网主页。学校还注重渠道的进一步拓展,教代会、学术委员会、学生代表大会以及各级党政群团组织、校长信箱,已成为学校联系师生、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为学校教职员工和社会参与学校决策提供渠道保障。
在重大方案制定和重要决策中,学校能开门集思广益,广纳真知灼见,、公开、透明,有关工作也能主动向师生公开,通报进展情况,听取意见,充分反映全校教职员工、广大师生的要求与意愿。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关注度高的招生信息、财务信息、资产管理制度、科研申报、人才工作、出国交流、就业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及时进行公开并做好解释说明。同时,注重进一步加强招生、财务、采购、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透明力度,建立纪检监察审计联动机制,实现监督、行政监督和群众监督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