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信息论观点,教学过程也是一个教育信息过程,在过程中,有其内在规律性,因此课堂教学设计也应该以信息理论理论基础.治安管理学教学信息是由教师和学生在共同活动过程中形成一个信息传递与交流系统.它通常由教师、学生、教学信息和教学四个要素构成.在治安管理学教学设计中,要重视教学信息反馈作用,它既能够提高教学效果,同时也是教师主导作用体现.教学信息反馈应、全面,教师应该了解各种层次基本情况,并对反馈信息进行认真分析,分清主次,抓住要点,根据教学进度进行控制.
治安管理学教学对象分析,包括对教学对象原有知识水平分析、教学对象知识水平构成成分分析以及教学对象在生理、智力、发展等方面特点分析.院校教学对象既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也有各种层次在职培训,这求教师在进行教学设计时分析教学对象,这是做好教学设计基础.首先应该分析学生起点或倾向,在接受新学习任务之前,原有知识结构与基本技能、学习习惯、学习态度等方面,也就是原有基础知识.教学经验和理论研究结果表明,原有基础可以看作是新学习内部前提条件之一,这个条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新学习效果;其次,应该分析应该使能目标,从起点能力到终点能力之间,一定有许多知识、技能还未完全掌握,而掌握这些新知识、技能又可以看作是终点目标前提条件.在实际教学过程中,通常是从终点目标出发,进而一步一步地其使能目标.
1956年,美国著名教育心理学家布鲁姆首先立足于教育目标特性,制定出了教育目标分类系统.他认为教育目标可分为三个目标领域,分别是认知、情感和动作技能.我们根据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理论,结合我国教育实际情况,治安管理学教学目标可分为基本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价值观和情感态度三个维度.这三维课程目标是一个整体,基本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价值观和情感态度三个方面融为一体、不可分割.
治安管理学教学评价是指依据客观标准和有效技术手段,以教学目标依据,对教学过程及结果进行价值判断,并为教学决策服务活动.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分别是对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和对教师教学质量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