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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货】杨立新:三十多年论文写作选题经验谈 燕大元照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7-05-22 19:58:45

      通过逻辑推理发现民术论文选题时,依靠的是民论素养和逻辑推理能力,基本上是从书本到书本。这是多数民者采用的选题方式。

      当找到了一个好的选题,对其深入研究,不断思考,有可能顺着这一思,不断发现与之相关的问题,因而选题不断增多,形成渐进式的学术研究,不断发展。渐进法的要求是,做了一个选题的研究之后,还要进行深入思考,尽量发现与之有关的新的有价值的选题。运用此法扩展选题的范围,也是一个重要的选题方法。

      我之前研究过物的类型化,首先研究的是遗体的法律属性,写作了《尸体的物权属性及其物权规则》,了原来的尸体不是物的传统结论。继而研究脱离人体的器官和组织的物的属性及物权问题,经过深入研究,写作了《脱离人体的器官或组织的法律属性及其支配规则》这篇论文,发表在《中国》。这篇文章论证的是脱离人体的器官和组织的法律属性,即当人体器官或组织脱离了人体之后,在民法上究竟属于何种性质,居于何种民法地位。我的观点是,当人体器官或组织离开了人体,只要它保留着生理活性,就是一种特殊的物,属于物的范畴,而的范畴。将人体中的肾脏取出,供他人移植,就具有特殊的价值,但如果该器官没有了生理活性,就不再具有这种特殊的价值,而是一般的物。因此,脱离人体的器官或者组织应当是具有人格利益因素的特殊物,贵州大学院冷传莉教授将其称之为“人格物”,有一定的道理。在完成了这个选题的研究后,我又顺着这个思进一步扩展,接着研究人体废弃物。例如去医院截肢的断肢,胆结石中的石,产妇生产后的胎盘,都是医疗废弃物,属于物的范畴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弃物的处置权属于医院,而不是患者本人。疑问是,从患者本人身上取下来的医疗废弃物,为什么却属于医院,而不属于患者本人呢?针对这个问题,我写作了《人体医疗废物的归属及其支配规则》。之后,又进一步把这些意见概括起来,选择了一个人体变异物的物的属性及权属的选题,形成了一个渐进式的系列研究题目。

      上述渐进法的选题过程,是从一个问题入手,深入进去,不断进行探索和研究,就会不断引发出一个又一个的研究题目,形成了不断发展的研究线和研究。我的那位研究连体人的学生,后来又深入研究了植物人、障碍人等特殊残障人的民法问题,2015年形成了一本专门研究残障人法律地位和的专著。我研究医疗侵权责任的时间比较久,是从1990年开始的,之后不断进行深入研究,不断开发新的选题,积累了一批论文,特别是《中国医疗损害责任制度》这个选题,在制定《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一章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也是从一开始研究医疗事故开始的,后来不断选择医疗伦理损害责任、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医疗产品损害责任和医疗管理损害责任的选题,形成了完整的医疗损害责任的选题体系,最后写出了《医疗损害责任法》这部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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