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中英论文期刊网代发一篇SCI文章(本人已经翻译好),对方承诺保证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发表并签有合同.费用为1.2万元,已经支付6千元,余下的费用待发表成功后支付.可到规定时间后,文章并未发表,公司不闻不问.打电话给公司,经办人周编辑要么不接电话,要么踢皮球说他只是个临时工,没权解决问题,要请示领导.就是不解决问题,向他要他们领导的电话也不给.公司电话:;QQ号:;公司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一路328号908室
我是祁东县焦化厂土地合同制工人,82年上班到94年厂里人员太多无法安排我主动下岗了,焦化厂拍卖成交价是4千多万,照理我主动下岗是应该分到下岗补贴,可是没有我的份。我是2011年1月就是特殊工种退休了,可是不知道被谁扣了我13个月退休金。毛主席分给我们土地,土地人相信县政府,献了自己的土地换工作,现在工作没有了,土地可以换钱就没有我们这样工人的份了吗?土地的利益应该由谁呢?难道这不是得利机构在与工人和百姓争利吗?我只能向县长您反映,希望你能够为我做主。还我退休金和下岗补贴金。
因帮我在读高中的儿子需买本书.今天下午三点左右,我骑双轮电瓶车到中心市场对面状元坊去看,因街边台阶太高,加之不知找不到斜台.于是将车停在路边.不到三分钟出来(因书店无此书),只见一伙城管围着我的车要抬走,于是我赶忙上去求情.这时他们提出要罚款,我自已觉得自己错了,同时也害怕车被拖车,也好话好说地求情少罚点.嘿,他们竞然说:现场处理300元,拖走500元.我一听,傻了.这不是抢劫吗.于是我跟他们理论,并向周围群众求助.罚款300元的依据在哪由于群众围了过来,他们立马改口100元,也无任何依据标准.要我赶紧交钱走人.没办法,我一个农民,对祁东文明城市建设支持.只得交100元了事.但我觉得祁东城管的思想与素质与文明城市管理者格格不如,风马牛不相及.望祁东县书记,县长给予整治,还百姓一个文明执法形象.让人心悦诚服。
今年已经83岁老太孙桂芳因女儿赵金兰的营业房屋遭违法强拆,上访维权家中读小学的孩子又受到死亡威胁,愤而于2012年10月8日独自一人到江苏省镇江市政府讨说法,结果遭到暴力伤害,虽经半年多的抢救治疗,老人却因伤势太重,目前已生命垂危。
孙桂芳老人的女儿赵金兰在镇江市润州区繁华地段的长江路有一幢独立的营业房屋,商业用地、以及工商税务等经营手续齐全,十多年来一直是守法经营、照章纳税。2009年7月,镇江市人民政府的寻租单位、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下简称城投公司)向赵金兰发出“旧城改造拆迁通知”,要求赵金兰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