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不断提升民族博物馆管理工作的水准。《博物馆管理办法》第20-21条:“博物馆应建立藏品总账、分类账及每件藏品的档案,并依理备案手续。博物馆通过依法征集、购买、交换、接受捐赠和调拨等方式取得的藏品,应在30日内登记入藏品总账。”“依法调拨、交换、借用国有博物馆藏品,取得藏品的博物馆可以对提供藏品的博物馆给予实物、技术、培训或资金方面的合理补偿。补偿数额的确定,应当考虑藏品保管、修复、研究、展示等过程中原收藏博物馆发生的实际费用。调拨、交换、借用国有博物馆藏品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合理的补偿方案。”[2](P.44)民族博物馆藏品的管理是藏品部的中心工作, “从文物、标本搜集入库、登帐制卡、分类排架到修复保养,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工作流程。管理的重要性即在于使博物馆的藏品能够得到最佳的,尽量防止藏品的自然损坏和避免人为损害。”[3](P.4)藏品的目的是为了有效地利用,前提是必须博物馆藏品的安全。为了更充分地发挥藏品的作用,使其具有真正的科学价值和使用价值,藏品部就必须对入馆的藏品进行鉴定、编目和建档,采用一切科学管理手段使藏品在提取利用的时候,能够做到鉴定确切、编目鲜明、查检方便,以提高藏品利用效率。民族博物馆的藏品保管部门不只是一个单纯的事务性工作部门,而且是一个融科学管理和藏品研究为一体的业务部门,对藏品进行科学研究是藏品部的重要工作之一。国际上对藏品的管理不仅重视精品管护和研究,而且更强调对藏品整体的调查摸底、动态管理和适时以及价值把握,这对于纠正民族博物馆管理工作的功利意识及行为,具有极为重要的借鉴意义。从世界范围看,自1980年开始,英美等国家博物馆率先引进了现代财务、人事、经营等管理手段,从而使得博物馆的管理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我国多数民族博物馆的管理都比较比较落后,只是从近30年来才开始从国外引进先进的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和市场管理等理论。民族博物馆也是生产者,尽管民族博物馆与企业的性质不同,但是民族博物馆同样要推出自己的合格产品乃至精品,区别仅仅在于民族博物馆生产的主要是产品,它包括民族博物馆的陈列展览、科研以及各种出版物等。只有当民族博物馆的陈列展览向社会广大观众,并且被广大观众认可的时候,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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