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微博的表现形式也较为落后,多为纯文字、文字+长文字,文字+链接的形式,图文结合率低,仅为36%,较难调户的感官和阅读兴趣。
三、微博法制评论栏目的转型策略
麦克卢汉说:“媒介即讯息。”即“每一种都为思考、表达思想和抒发情感的方式提供了新的平台和手段,从而创造出适于这一媒介的独特话语符号。” 而尼尔?波兹曼进一步指出“媒介的形式偏好某些特殊的内容,从而能最终控制文化” 。微博这一媒介载体使得新闻话语表达出现新的偏向性,针对现存的问题,微博法制评论栏目需要从以下方面完善。
(一)关注社会热点,拓宽评论内容
微博的强大吸引力和影响力的重要体现之一就是对社会话语空间的和公共话题的营造。公共话题使得社会各方人群聚集,展开交流对话,促使微博保持其生命力。微博法制评论栏目在话题选择上囿于传统意义上的法制领域,政策性解读内容和立法、执法、司法领域活动过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类似传统宣传的倾向。
以@豫法阳光“法律评论”栏目为例,大部分为传统意义上的法制活动选题,对于社会舆情热点事件涉猎较少,即使有在营造话题的深度上也尚显不足。因而,微博法制评论栏目应拓宽视野,关注更加广泛的社会现实,营造多层次、有深度、有观点的公共话题。在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解读时,可以将其与生活密切相关的话题联系起来,在严肃信息流中注入轻松信息,激发的阅读兴趣和参与热情,共同推动社会的建设。
(二)增强互动,构建评论“群言堂”
微博法制评论不是主体的一张牌,而是一个“会客厅”和“议论场”,网民需要达到一种面对面的沟通效果。然而,目前的微博法制评论栏目在互动性上还有不足,存在自说自话的倾向,与栏目试图构建“协商性”话语空间的目标。
对此,微博者首先应当拓宽消息来源,突破改写法制主流评论的旧有模式,从关心的话题和评论中设置议程,最大限度地调动互动热情。其次,由于微博评论“的是对话,是客观性的评论,而不是霸权式的评论” ,因而要提高评论话题的交换质量,延长评论持续整合的生命周期。这就需要微博主体加强信息再处理能力,对发布评论微博后续的网民评论进行整合与回应,进行话题的二次衍伸和多向延展,达到更好的互动与效果。
(三)创新话语表达方式,加强形象设计
“微博构建的话语方式,体现了美国新闻学者詹姆斯?凯瑞的李普曼式的‘告知新闻’到杜威式的‘对话新闻’的转向。” 因而,微博法制评论栏目要实现进一步发展,必须改变话语表达方式,以网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展开“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