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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子论文]自时代微博法制评论栏目的话语呈现法律论文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4-08-14 22:43:13

      【摘要】在自时代,微博法制评论作为新闻评论的创新模式,其话语呈现方式体现了社会和意识形态的变迁。本文以河南省高级微博@豫法阳光的“法律评论”栏目为例,采用内容分析法,探究微博法制评论栏目的话语表达,分析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改进的。

      【关键词】微博 法制评论 话语表达 豫法阳光

      微博新闻评论“以微博为载体,对新闻进行评论,是新下新闻评论创新发展的又一个模式。” 微博法制评论作为新闻评论的一个重要分支,在思想,促进利益表达和监督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媒介的变迁也使得微博法制评论在话语表达方式上出现了相应的变化,这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社会关系和意识形态变化的缩影。因而,探究微博法制评论栏目的话语呈现方式,进而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对于完善话语表达,促进社会协商与对话有着积极意义。

      本文以河南省高级微博@豫法阳光“法律评论”栏目为例,选取2014年1月至3月20日近3个月发布的31条评论微博作为研究样本,采用内容分析法,从题材内容、发布时间、效应、词汇表达、修辞方法、句式、评论视角、评论意图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展现微博法制评论栏目的话语表达方式。

      一、@豫法阳光“法律评论”栏目的话语呈现

      (一)权威性话语体系

      作为河南省高级的政务微博,@豫法阳光是司法机关加强司法信息公开、倾听意愿、展开官民互动,进行引导重要渠道,它代表了司法机关的整体形象。笔者通过分析发现,“法律评论”栏目权威性的话语体系,司法与权威。

      1、选题:突出“意识”与“监督意识”

      笔者对微博样本的主题进行归纳分析发现,表现立法、司法、执法活动的微博评论共11条,占样本总量的35.5%,是比重最大的内容。这些评论一方面是对国家和地方发布的法律、法规与政策的解读,另一方面则是对立法、执法、司法环节出现的各类问题的评论,力图完善各个环节,增进“意识”。

      其次是反映对公监督的内容,如1月27日的微博“治理‘买官卖官’需两头都得管”呼吁扩大透明度,强化群众监督,治理“买官卖官”的现象。这类评论占样本总量的29%,主要是对工作人员公行为的与忠告。此外,评论主题还包括社会热点、典型人物等,反映了微博评论的引导功能。

      2、句式:立场鲜明,树立权威形象

      现代汉语根据表达语气将句子划分为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和感叹句,不同的句式有着表情达意的不同效果。祈使句“是要求或别人做什么或不做什么的句子,大都带有浓厚的感彩” 最能反映说话者的意图,具体可以分为命令句、要求句、商量句与请求句。命令句的说话主体语气强硬严厉,展示了绝对的权威;要求句的话语主体在保持相对权威的前提下,采用相对委婉的语气来提出要求;商量句突出话语主体与对象间的平等关系;而请求句则是说话人使用尊敬请求的语气来表达意愿,一般结构类型是“请+动词/动词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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