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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子论文]自时代微博法制评论栏目的话语呈现法律论文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4-08-14 22:43:13

      3、广开言,期待各方声音

      @豫法阳光利用微博这一平台广开言,尝试突破以往的单一式的新闻评论方式,听取各方的声音,共同探讨中国社会的建设。@豫法阳光将“法律评论”设为微话题并期待各方的声音:“这里有最多的新闻话题,最热辣的法律评论,有来自各方的声音。他们也许是,也许是检察官,也许是律师,也许是其它行业的,不管身份如何,目的都一样,那就是对某一事件发出自己的法律看法。亲,有法律观点,就要show出来,赶快来参与吧!”截至到2014年3月20日,该话题共吸引了2445757次讨论,一些热点话题引起了“多声部”发声,促进了意见的交流。

      二、微博法制评论栏目话语表达存在的问题

      微博的兴起使社会话语结构发生了变化,草根的力量,微博法制评论栏目的话语表达方式也进行了一些创新,但仍旧存在一些问题。

      (一)内容单一,多样性缺失

      从上文分析可以看出,@豫法阳光的“法律评论”栏目选题多集中在政策法规的解读和执法、司法领域活动的报道评论,社会热点相对较少,多样性缺失。这种单一的内容了法制评论的深度和广度,制约了的触角向更广阔的范围延伸。

      实际上,法制新闻涵盖的范围极其广泛,正如《今日说法》栏目副制片人王宝卿所说:“法制新闻只是要求相对专业的报道,不仅仅是传统的立法、司法、执法、守法领域的报道,宽泛的讲,没有什么事件不是法制新闻,其核心属性与价值追求是促成一个和法律规范为价值坐标的社会,从社会出发再回到法制的角度的报道。”因而,法制评论的题材可以进一步拓宽,大量的社会现实都是可以报道和评论的。

      (二)弱交互关系,互动不足

      尽管@豫法阳光在我国司法机关政务微博中的影响力最大,粉丝最多,“法律评论”栏目的定位也是倾听社会各方对法律事件的看法,但实际上参与并不广泛。

      一般而言,一条微博的转发量仅有50次左右,评论更少,平均10次左右,而转发者大都是法院系统的微博,个人转发非常少。主体与用户之间呈现社会弱交互关系,和民间的对话与互动不足。究其原因,这与话题的选择,权威性的话语表达方式有着密切关系。

      表三:@豫法阳光“法律评论”微博转发量与评论量统计表

      (三)话语表达呆板,表现形式落后

      微博作为当今中国最大的场,是官见交流的平台,而要在众声喧哗中依旧保持影响力和对受众的吸引力就必须创新话语表达方式,以受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引导。而从上文分析看出,“法律评论”的微博多是由主流的长评论改编,且句式多为命令式和要求式祈使句,似乎是“板着脸孔”,不免给人过于呆板严肃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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