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一:高频词汇统计表
(三)尝试构建“协商性”话语空间
英国学者斯图亚特?霍尔认为,“大众传媒中的媒介是意识形态斗争场域,每一次意识形态的结果,都会对社会结构的重塑产生影响。” 他还指出受众对信息者发出的编码信息并不是照单全收,而是根据自己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进行解码,具体来说,解码范式有“优先解读”、“协商解读”和“对抗解读”这三种。在当今新时代,微博为建立了一个实时交互的平台,这也深刻地影响了微博法制评论的话语呈现形态,@豫法阳光“法律评论”栏目也在尝试构建一个“协商性”的话语空间。
1、评论视角与态度的多元性
评论视角是微博评论的立场和角度,基于观察分析,笔者将评论视角分为视角和视角。
视角是从的角度去看待问题,如2014年3月2日微博“控烟,光靠少数部门的少数人执法远远不够,更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监督而撒下天罗地网。”而视角则是从和个体的角度去观察社会,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如2014年1月9日栏目就当前不给“非婚子”上户的问题提出质疑和,指出应当的。在微博样本中,采用视角的有21条,视角的有10条,视角的出现意味着栏目试图打通“官”、“民”两个场,实现对话机制。
评论态度则是栏目评论对问题的态度、意见和主张。具体来说,栏目的态度包括赞许、、和忠告几种,以的和居多,这既表现了栏目的责任感,也反映了它力图构建一个的话语空间,推动社会进步。
表二:评论态度统计表
2、语言通俗易懂,拉近与读者距离
法制新闻的报道涉及特定的专业范畴,有着特定的专业术语和表达方式,一些“法言法语”可能在增强表意准确性的同时加大读者的阅读成本,增加阅读难度。在“微”时代,栏目为了降低读者阅读成本,拉近与读者之间的距离,采用了一系列的修辞手法,并将俗语、流行语和网络用语纳入到表达常规中,拉近了与读者之间的距离,促进了协商与对话。
以@豫法阳光“法律评论”栏目为例,栏目发布的微博采用了比喻、拟人、对比、对偶、排比等多种修辞手法。如图(图3)所示,比喻是使用最多的修辞手法,11条微博中含有该种修辞格,它化抽象为具体,避免了法律专业性过强、晦涩的弱点,更好地表达了观点与态度;其次是对偶和排比的使用,它增强了语言的气势,达到了“动之以情,服之以势”的效果;此外对比、夸张等修辞格的使用也使褒贬态度更加鲜明。
除了修辞格的使用,一些俗语、网络流行语的使用也增强了表达效果。如“点赞”、“马上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等,据笔者统计,微博样本中使用该类俗语和流行语共12次,而使用“自负”、“法不责众”、“法无授权不可为”这类专业“法言法语”仅6次,从中可以看到微博话语的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