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电子要约及电子承诺的撤回、撤销问题。有一类电子合同表现为点击鼠标进行意思表示,系统自动反馈信息,进而合同成立。此类称为点击合同。例如,注册某网站用户时点击达成网络用户服务合同,网络购物时点击下发订单等。点击合同反映出系统后台的数据传递,由于数据的传递速度极快,要约人或受要约人瞬间即可将意思表示传递给对方。这样一来,要约一旦作出即刻到达生效,无撤回或撤销的可能,承诺亦如此,一旦作出立即到达生效,合同即宣告成立,无撤回的机会。若符合生效要件,当事人因而受到约束。这便意味着,传统合同规则中赋予合同订立主体在订约过程中依法阻却合同成立的因电子合同的订立特性而。
根据《合同法》的规则,承诺作出后,为阻却承诺的生效,只需使承诺撤回的通知先于或与承诺同时到达便可。承诺到达生效后合同便成立,承诺无撤销之说。然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一些电子邮箱服务商开发了撤回电子邮件的邮箱功能。比如腾讯公司旗下的QQ邮箱。只要收件方未点击阅读邮件,发件方就可以撤回其所发的邮件。被撤回者会因此受到某主题的邮件已被撤回的提示。收件方将无法点击查阅已撤回邮件的内容。这种技术使得撤销电子承诺成为可能,这足以说明电子商务对现行合同法律制度的挑战。
(二)电子商务中电子错误的处理规则问题
错误反映出意思表示不真实,根据现行规则,当出现错误,当事人无意识的非真意表示,为兼顾当事人意思自治及交易安全,应使其有撤销的可能。电子商务活动中也有错误出现,俗称电子错误。目前,学者对于何为电子错误意见不统一,有的学者认为,电子错误是人为错误,例如2012年3月京东商城1元团购门事件。网友发现京东商城数款价格不菲的旅游团购项目标价仅1元,于是引发疯抢,可没过多久,京东商城答复是系统测试页面并非真实的价格属于错误,并单方取消订单。网友认为,既然已经拍下并付款,合同成立有效,京东应履行义务。这是典型的电子错误案例。有的学者认为,电子错误是电子信息处理系统出错所致。例如人为输入1,而系统出错使得数据变为100.还有的学者认为,电子错误包括上述两种。目前,电子商务的交易快捷化、无纸化的独特性使得电子错误问题频频出现,若为商家出错,商家一般采取通知解释道歉的方式尽量损失,偶有信誉高的商家讲错就错形象。若为消费者出错,消费者往往害怕麻烦而无奈接受现实。实务和学界尚无关于电子错误统一的意见,立法亦无针对电子错误的处理规则。笔者认为包含人为操作错误和电子信息处理系统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