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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析《基本住房保障法》的立法原则-法律论文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3-11-04 16:30:27

      (二)社会再分配的基本原则关系通过以上分析,整个分配过程中基本原则主要有四点:效率、基本的保障、公平、平等。公平与平等是一对相似的概念,但公平与平等的含义有很大差距。平等是法的重要价值领域,在社会保障中,平等原则要求人人享有社会保障,所有的社会主体受到同一尺度的对待,社会保障产品平等地向社会主体,所有的社会在社会保障方面同等地享有,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视,国家应当对所有的一视同仁。公平的基本含义包括:第一,公平以某种程度的平等为基础,允许人与人之间存在别;第二,这种平等反映了某种利益倾向;第三,这种利益倾向表现为一定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评价公平与否的基本标准。?怨讲坏扔谄降龋缪堑彼顾担绞抢投叩谋ǔ暧胧杖氤烧取?/p>在以上基本原则中,效率是市场初次分配最重要的原则,是市场活力的源泉,是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保障;保障基本是再分配的首要原则,是人类伦理和感情的需要;公平是再分配的重要原则,体现了社会的秩序与,人们对于公平的满足也会反过来提高社会经济发展效率;对于平等原则,只有在某一领域有能力为其所有提供社会保障产品之后才可能在此领域实现,是社会保障的终极目标。整个分配中这四种基本原则的适用顺序不是固定的,这四种基本原则的竞合适用结果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国家意识形态、国家的不发展阶段、所适用的领域等。

      三、基本住房保障的基本原则关系

      (一)我国其它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关系及其所考虑因素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最低收入保障、教育保障、医疗保障等。最低收入保障是对市场经济分配所造成的极端贫困的人群的救济,属于典型的社会再分配范畴。所以最低收入保障的主导价值追求是保障基本和发展的。

      我国的教育,特别是九年义务教育全民福利性特征强,商业性特征少,对于全民福利而言,保障所有平等享有更加重要。在受教育权保障问题上,所以我国保障受教育权的法律和政策更多体现平等,甚至是均等的原则。

      我国的医疗保障,目前只有等发达地区正在进行医疗,将把平等保障居民生命健康权作为医疗保障的主导价值追求;我国其它大部分地区医疗产业还亟需发展,所以医疗保障在试图保障基本基础上,把医疗产业的发展效率作为重要原则。

      (二)其他国家对住房权的保障所考虑的原则关系世界范围对住房权的保障主要分为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主义国家,以为代表的全民福利型国家和以新加坡、中国为代表的高房价、高福利国家和地区。这三种典型国家和地区对住房权保障的主导价值追求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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