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我校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与江南大学[微博]、中国农业大学[微博]、华南理工大学[微博]、浙江大学[微博]、中国海洋大学[微博]、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微博]、南昌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微博]、天津科技大学[微博]、西南大学[微博]、合肥工业大学[微博]、南京农业大学[微博]和东北农业大学[微博]等13所高校的食品学院签署了《食品学科研究生优秀生源校际交流协议》,符合该协议的考生经复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优先录取。
(五)考生与所在工作单位因报考研[微博]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及样题可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仅供参考。
(七)我校有权开展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以及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详见我校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网页相关内容。
(八)有关研究生招生的信息及有关政策如有变化,将第一时间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考生可查询初试、复试、录取等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善加利用。
附件:江苏大学硕士生招生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