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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农林学论文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3-09-21 13:31:24

      八、录取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的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14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根据我校新生入学须知要求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毕业证书原件等。

      九、有关政策

      (一)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一般均有复试资格。若考生所报专业上线人数超过拟录取人数的1.1倍,同时按分数排在拟录取人数之外, 我校将积极帮助考生调剂到校内相关专业或其他学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参加复试。

      (二)除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学费标准以物价部门在招生当年核定的为准外,我校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按学制年限计收。

      (三)经全国统考,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还可以获得研究生学业学金、研究生国家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助政策以及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校内其他研究生助政策资助。

      (四)入学后,我校根据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励办法,对第一志愿统考考生中的优秀新生和以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励。

      (五)我校对优秀硕士研究生实行硕博连读及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制度,品学兼优者可选拔赴、日本等国的友好合作学校。

      十、其他说明

      (一)我校各学院招生人数中推荐免试生所占比例大约为10%。

      (二)申请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须先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前,考生携带本人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到我校研招办提交申请,未经同意的考生的报名信息无效。2014年我校拟招收单独考试考生10名,招生指标原则上用于强势学科招生,不具体分配到各招生学院。单独考试考生不能调剂录取。

      (三)为了更好地选拔具有创新、创新能力的人才,凡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的考生(如“985工程”院校及“211工程”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参加过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创新活动取得一定成绩或科技创新的考生等),可优先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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