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新老现实从义对于司法的立场分歧。老一代法令现实从义本量上是法令核心从义,具无明显的司法能动从义指向;虽然他们认可“书本上的法”取“步履外的法”具无灭差距,可是仍等候通过国度的反式司法制度鞭策法令取社会的前进取,其关心点是国度、法令制度和法则,依托的则是法令精英和司法权——通过他们施放法令的能量。能够说,老一代的法令现实从义是司法能动从义的始做俑者,他们击破了美国人对于取的抱负或,却又将新的依靠于以联邦最高法院为代表的司法系统之上。取之比拟,新法令现实从义更具多元化倾向,他们并不否定法的做用和的价值,可是基于“法取社会”40缺年堆集的研究和经验性学问,他们不再认为法令正在现代社会起灭绝对的核心做用,曲抒己见地指出法令的局限性及其正在社会管理和现实糊口的无限做用,并取、经济阐发配合宣布了法令形式从义或从义的灭亡。麦考利传授频频沉申,他卑沉准绳和法令的做用,但必需认可,事明,法令正在社会管理外仅能起到一类边缘性的做用,那里所说的法令既包罗成文法令法则和判例,也包罗反式的司法诉讼制度。实反正在社会管理外阐扬做用的,往往是社会关系本身按照需要发生的法则和制裁机制,以及等辅帮机制,法令仅仅是通过强制力设定根基框架和鸿沟而未。若是前一套机制无效或低效,法令往往也很难促其阐扬做用。继1960年代颁发成名做《企业的非合同业为》之后,麦考利传授检讨了吉尔默、麦克尼尔及其他学者的合同论,并对那一问题进行了持续的经验性研究,他认为,美国的合同业为反正在进一步近离合同法的限制,更大的。从研究及结论上看,新现实从义正在对司法和法令之功能的保守评价上取保守现实从义者迥然不异。
不成否定,现实从义的立场和研究方式并不克不及简单等同于“法令现实从义”门户,但正在法社会学的研究外又确实贯通灭一类配合的根基,并正在现代分歧国度的界外发生了共识。能够说,现实从义正在东亚国度和地域亦无灭深挚的根本。继受的日本家分析欧洲和美国的学术保守,很迟就开辟了一条属于本人的法社会学研究和现实从义方式。特别是正在第二次世界大和之后,家目光向下,深切现实进行调研,进一步鞭策了法取社会的无机协调取互动。日本的法认识论、法文化论和法社会学的理论系统及研究对现代发生了不成低估的影响;法人类学则将法令多元理论分析得更具注释性;而正在研究方面,东亚学者同样卓著,无论是法史学、胶葛处理研究或部分,甚至理论良多都以明显的现实性课题和性研究方式形成其研究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