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国家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赛加羚羊、穿山甲、稀有蛇类资源和规范其产品入药管理的通知》(林护发[2007]242号),要求停止核发穿山甲的特许猎捕证,对穿山甲的原材料进行严格监管,穿山甲原材料仅限用于定点医院临床使用和中成药生产,并不得在定点医院外以零售方式公开出售。这代表了国家对穿山甲向前进的重要一步,但仍然远远不够。
在濒危入药的议题上,类似穿山甲通乳下奶等非唯一性,且对人体有健康风险的入药制品,其存在的必要性就有待商榷。在当前,穿山甲的人工繁育还十分困难,国内外鲜有成功繁殖的案例,为了一种非必要药物,投入大量资金研究人工繁育至今未果,而一旦成功,又极有可能为盗猎和走私提供掩护。这样的“”,又为何要存在下去。
只有从源头研究真实的入药需求,以“有替代方案为优”、“能不入药就不入药”为原则,才是准确评估穿山甲药用市场的唯一方法。
当全球都在呼吁穿山甲,当消费者的意识都在不断,当全国的母乳妈妈们有一天都会穿山甲催乳药时,我国的中医药管理者更应该及早放开胸怀,让不可持续的“经典药材”成为过去,切莫再走“活熊取胆”的老。
1、国家林草局,应主动联合国家药监主管部门,启动穿山甲国家战略,在将穿山甲升级为国家一级,建立逐步淘汰穿山甲入药的立法进程中,率先穿山甲甲片作为中药饮片列入生乳、催乳、通乳等相关中药药方中;
3、对中医院、妇科保健院的医务人员,进一步普及“早接触、早吸吮”、产后“24小时母婴同时”等符合国际母乳会、世界卫生组织“爱婴医院”标准的开奶、通乳方法,母婴相关的医务从业人员推荐穿山甲制品,普及无须服用穿山甲制品的泌乳相关治疗方式;
4、我国的中医药管理部门,也应当主动对话国家林业部门,主动告知中医药对穿山甲入药存在非必须的可能性,存在近期淘汰穿山甲入药的不确定性,要求各级林业部门搁置或停止人工繁殖穿山甲的国家及民间投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