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经济|法律 - 法律论文 → 文章正文

    学术评价被期刊分级制度所主导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9-02-20 17:42:31
    文化旨,沦为牟利私器。

      核心期刊收费问题甚至比非核心期刊的收费问题还要严重。学者、学生向核心期刊、非核心期刊单次支付的费用从数百元到千元以上不等。期刊收费是否正当,迫切需要法律加以规范。

      (一)完善学术评价的法律保障机制。对学术研究和学术评价进行规范,主要还是要依靠高校和研究机构的自主性行为,在制定学术评价体系时,应摒除过度依赖量化;对一些学术不断甚至违法的行为如论文买卖等加强法律监管;设立被评价人的救济机制和学术机制;和完善学术管理与服务机制,改变目前各高校和研究机构的科研管理部门“衙门化”状况,加强科研管理部门的服务意识,扭转其以“领导者”、“管理者”自居的心态。

      (二)建立以质量为导向、创新性为核心、尊重学术研究规律的学术评价体系。构建科学的学术评价机制,建立一个以质量为导向、创新性为核心、顾及学术研究周期性的基本的学术评价标准。具体而言,学术评价体系应以质量为主、数量为辅;综合考察一个人的能力,消除学术评价的功利化因素;摒弃年度考核科研的做法,以2-3年或更长的一段时间为周期考察科研;全面考核学者的学术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合作伙伴: 开心笑话
Copyright 2010-2012 大戏院论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如需合作请联系站长
技术支持:F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