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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医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9-01-11 05:46:03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⑴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录取未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⑵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调剂、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⑶同等条件下,按考生所报专业参考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参考综合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享受增加分数和降分投档照顾政策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的省(区、市)的有关,在录取时以享受照顾的成绩排序录取。

      7、我校在江苏省录取原则为:(1)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2)进档后排序规则:先分数后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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