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特制定本章程。
第五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医药学院颁发国家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吉林医药学院颁发国家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由吉林医药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应用心理学(医学心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临床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医学影像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预防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药学(临床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药物制剂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护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市场营销(医药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食品卫生与营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康复治疗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生物制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口腔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录取新生的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属猪的最佳配偶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对有明显不适宜从事医学相关专业工作,身体缺陷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不符合医学院校招生体检标准或有明显不适宜从事医学相关专业工作,身体缺陷而被误录的考生,我校将保留退档。
2、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严格按照各省(区、市)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我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关于学校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在学校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非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