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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关于农业信息化与农村信息化关系的研究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8-05-28 05:47:04

      面对这种现实,只有集中多项服务功能,使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益处,才能聚集人气,达到使用率高的目标。通过财政购买服务的办法,在提供公共互联网接入的基础上,各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尽可能的向综合信息服务站聚集。类似城市的书报亭的做法,鼓励企业与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合作,探索服务站承接诸如电信和水电代收费、农产品及农资销售、农村便利店、废旧物资回收等多项服务,以达到业务饱满,活力增强的目标。成都新津按照“延伸、共享、服务、实用”原则,建立全县统一的农村信息服务平台,平台包括“培训、信息查询、便民办事、信息采集、数字娱乐”等五大功能。新津县在每个镇乡、村(社区)建立1个信息服务站(室),向农村群众提供培训、信息查询、便民办事、数字娱乐等多种信息服务,此外还将劳动、民政、计生、残联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设备、服务内容全部整合到镇乡、村(社区)信息服务站(室),农民足不出村就能办好事。

      为了运行,新津县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制定了相关的制度,落实了办事人员经费补贴标准,开通了办事监督岗。新津的经验已经推广,成都每个镇乡、行政村或社区建立1个信息服务站,提供培训、信息查询、便民办事、数字娱乐等多种服务,将劳动、民政、计生、残联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设备、服务整合到信息服务站,由财政落实办事人员经费补贴。这样实现了农村与及社会公共服务资源的对接和村级的整合。破解了由分散造成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成本高的难题。

      4.3应该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主导,强化在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责任,加强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公共信息服务的公益性,促进公平;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有序竞争机制的形成,提高农村信息服务体系的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质量,满足农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信息需求。一方面要重视机关的组织和管理职能的发挥,为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发展制定相关的目标和计划体系,还包括制定一系列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和法规。同时还要加强对于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的经济投入,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逐步建立一个主导,社会参与的信息化发展模式,用信息技术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用信息技术加强公共服务,促进提升工作技能、提高生活质量。(来源:中国农资 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1]高万林,张港红.关于农业信息化与农村信息化关系的探讨[J].中国农学通报,2011年第1期

      [2]谭玲玲.关于农业信息化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问题思考[J].山东工商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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