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不是万能钥匙,它应该是最后一道环节,在这之前要进行考察和审视,目前的行政规章能否遏制这种情况。”说。他认为,从目前的来看,教育部和各高校对于代写、买卖学术论文的行为的打击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效果,而想要更有效的遏制此类问题,还需要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论文的写作其实上是我们对于所学学科相关问题的见解或观点的表达。理论上讲,通过数年的专业学习,同学们应当具备了一定的分析、思辨能力。”印波表示。然而实际生活中,却出现了代写、买卖论文的现象。他认为不能将责任单单划拨到学生的诚信问题上。
“这种问题的出现其实也与我们目前的培养模式有关。大学阶段针对性的引导缺位,毕业时学生脑中无物,不能较好的发现、阐述、解释专业中的具体问题,也是我们需要反思的。”印波说。
他表示,大学学习的理论和实际工作仍在一定程度上脱离,考评体系单一化其实都在其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意见》第中了,学位授予单位要不断深化学术评价制度,改进学术评价方法,完善与学位授予相关的考核评价制度,建立有利于提高学位授予质量的、科学合理的学术评价体系。
“实际上,各个大学,目前对于论文、毕业设计等内容的考核,也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调整。”说。
如何更好地解决代写、买卖论文的问题?印波认为,可以加强导师对学生的监督和指导,注重学术诚育,要完善相应的措施,绝不学术不端之风的蔓延。
他表示,避免论文代写的问题产生,在法律层面仍然有很长的一段要走。“但是除去措施,我们也应当探索更加多元有效的评价体系建设,改善过去一元化的评价模式。”印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