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其本国家级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管理。目前,中国有机认证依据主要是2005年正式实施的《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中国国家标准:《有机产品》及《有机产品认施细则》,具体为: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该办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经国务院批准后于2004年9月27日颁布,并于2005年4月1日生效。内容主要包含了认证总则、认证机构的管理、认施及认证证书与标志四个部分。
中国国家标准:《有机产品》该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一个部门)于2005年1月19日颁布,并于2005年4月1日生效。内容主要有:GB/T19630.1-2005有机产品第l部分:生产;GB/T19630.2-2005有机产品第2部分:加工;GB/T19630.3-2005有机产品第3部分:标识与销售;GB/T19630.4-2005有机产品第4部分:管理体系。
《有机产品认施规则》该于2005年6月2日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并立即生效。内容主要有:第1-3节:目的、适用范围和依据标准(这里是中国有机产品的国家标准);第4节:认证程序;第5节:认证后管理;第6节:认证证书、标志和标识;第7节:认证收费。
有机食品是目前国际上对无污染天然食品比较统一的提法。有机食品通常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国际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的标准生产加工的,通过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一切农副产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畜禽产品、蜂蜜、水产品等。随着人们意识的逐步提高,有机食品所涵盖的范围逐渐扩大,它还包括纺织品、皮革、化妆品、家具等。
有机农业的本质是“尊重自然,自然规律,与自然秩序相和谐。有机种植业的生产方式主要具备以下特点:
①选用抗性作物品种,利用间套作技术,保持基因和生物多样性,创造有利于天敌繁殖不利于害虫生长的。
③建立包括豆科植物在内的作物轮作体系,利用秸秆还田,绿肥和动物粪便等措施培肥土壤保持养分循环,保持农业的可持续性。
种子、种苗和植物材料都应获得有机认证。在没有有机种子、种苗的情况下可选用未经禁用物质处理过的常规种子或种苗。所选择的作类及品种应适应当地的土壤和气候特点,对病虫害有抗性。在品种的选择上要充分考虑基因多样性。不允许使用任何通过基因工程获得的种子、花粉或种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