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说来,这篇文章的创新之处在于:首次研究了政策不确定性对我国政府发债行为的影响;第二,与大部分文献采用的国家选举”代理变量相比,该文采用地方官员变更事件作为政策不确定性的代理变量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政策不确定性对市场的影响。第三,由于国家选举发生频率相对较低,数据的“稀缺性"导致实证检验很难产生统计意义。由于中国地方官员变更事件更加频繁,这篇文章能够获取充足的官员变更样本,这使我们对单一国家进行检验成为可能。
官员更替如何影响地方债发行:由于举债可以带来更多公共工程但不会增加纳税人即期的纳税负担,政治家、企业家和民众都喜欢政府以发债的形式进行融资。对于政府而言,通过发债融资在短期内不会给政府带来太大的还债压力,因此在有限任期下地方政府也青睐于通过发债进行融资。但在我们的统计中,并非全部城市都有通过融资平台发行债券的记录,这一方面与当地的融资模式和财力有关,另一方面也受城市本身的发债能力的制约。其中,政府的综合财力、偿债能力便是审批者衡量融资平台公司是否具备发债资格的重要因素从城投债的发债情况来看,债券的平均期限为年,说明大部分城投债的偿还期都会跨越两届地方政府,进而易导致“寅吃卯粮”的超前融资与超额负债。由于偿债的期限较长,期限内的城市经济增长和财政收人增长的不确定性以及新一届政府的还债责任的潜在变化均增加了城投债的偿还风险。从审批者的角度而言,由于新任官员通常带来了未来经济政策和财政政策的不连续性以及不稳定性(王贤彬等,),这种政策不确定性会增加城市的违约风险。此外,官员变更带来政企关系的潜在变化,进而增加了公司未来继续享受优惠政策和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等的不确定性,从而影响审批者对发债公司的估值水平。因此从审批者的角度而言,官员变更年度政府和企业债务违约风险的提高增加了发债难度,导致融资平台公司“被动”推迟债券发行活动。
从企业业的角度而言,由于在官员变更年度开展投融资活动的成本过高,
企业推迟”投资的价值显著提高,此吋理性的投资者会选择“观望”的投资决策。从政府官员的角度而言,换届期间政府工作处于“低效期”甚至“断档期”:—方面是由于官员在换届期间忙于搜索新上任官员的信息或者安排新一届政府工作计划,另一方面是任满的干部由于卸任而故意将事情耽搁,降低自己承担失误的风险。政府工作的“低效期”导致城市投资项目效率低下甚至搁置,降低了城市发债的积极性。对城市本身来说,相对于征税而言,通过发债进行融资可以有效解决城市资金短缺问题、推动城市建设,同时也不会对企业、民众带来即期的税收负担。但是,如果忽视发债成本而盲目发债,过高的偿债压力必然会对城市和地方政府带来巨大的成本与风险。对于投资者而言,影响资产定价的因素除了期限结构、发行人违约风险、信用评价、市场风险等之外,官员变更也是投资者考虑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