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从服务业增长中的基于高科技与不基于高科技的服务业就业的分别看移动出行的质量特征
移动出行与一般服务业的区别在于,它是基于高科技的服务业,它的就业规律与一般服务业又有所不同,克服了传统的“服务业病”。报告很好了这一点。
鲍莫尔上述逻辑,虽然符合发展实际,包括近三年来中国发展的实际,但存在一个与信息情况不符之处。鲍莫尔把人与机器难以结合,作为服务业就业较多的原因,更适合解释修脚理发的传统服务业,属于一种“服务业病”;象移动出行这样的基于高科技的服务业,在创造就业方面有何不同于修脚理发业的特点,需要进一步总结。报告在这方面给我们提供了线索。
基于高科技特别是信息技术的现代服务业,之所以在就业中克服了“服务业病”,从根本上说,在于它实现了人与机器(如电脑网络)的高度结合,因此有助于在就业中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人的素质。而不是象鲍莫尔说的,相比于制造业在降低劳动生产率。
报告提及:“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发展,包括兼职,外包,派遣等灵活的就业形式让劳动者的工作形式变得更加,提高了生产服务效率。”数据同时还显示,移动出行平台上就业人员中9%的司机之所以继续这一兼职,是看中了社交、娱乐、趣味等其它因素。高效率、高素质,是就业质量提高的标志。
三、从高科技服务业中基于分享与不基于分享的就业的分别看移动出行的包容特征
即使是在高科技服务业中就业,基于分享经济模式的就业,与不基于分享经济模式的就业,在公平与包容上,仍存在本质上的巨大区别。这才是报告给我们的最大有效信息所在。互联网灵活就业实践对现有宏观经济学就业理论构成了性的冲击。
仅仅在高科技服务业中就业,在非分享经济的条件下,仍然属于雇佣意义上的就业,拿的只是工资,而且就业门槛较高。报告给我们展示了实践中另一种就业形式——高科技条件分享经济下的灵活就业。
对移动出行来说,灵活就业可能意味着没有就业(没有去企业就业),但有工作,而且收入还可能高于工资。采用分享经济的形式,分享专业化的出行平台,大大降低了灵活就业的门槛。
1、比传统工业化更先进的就业方式
专车、快车司机多在早晚高峰接单,在其它时间段则回归到私家车状态,具有生产-生活灵活转换的特征。
在传统就业理论中,家庭经营、兼业是专业化分工不发达条件下的低水平的就业形式,但随着互联网的出现,在家办公成为了一种先进的就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