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有特殊业绩者,如省部级第一层次以上人才工程资助获得者、国家级教研科研二等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科研一等以上获得者、省级以上教学名师,可不受上述条件。
除事业编制薪酬待遇之外,学校提供指定房源并按基准评估价提供140平米的购房费;人文社科类提供科研启动费30万元,自然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费50万元。
(三)学术: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3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后经历;
3、近5年内,人文社科类主持国家级C类项目1项或省部级C类项目2项,自然科学类主持国家级C类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C类项目1项且获得省部级教研科研三等以上1项;
4、近5年内,人文社科类发表B类以上期刊学术论文或国内一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3篇(部)(其中A类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发表A1类期刊学术论文1篇;自然科学类发表A类期刊学术论文4篇(其中SCI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SCI二区或TOP期刊学术论文2篇;海外学者近5年内,人文社科类发表A类期刊学术论文4篇(其中SSCI或A&HCI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自然科学类发表SCI二区或TOP期刊学术论文4篇。
除事业编制薪酬待遇之外,学校提供安家费60万元,完成聘期任务励20万元;科研启动费10万元。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共计90万元。
(四)优秀博士(D1):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