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时间内日到网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上述网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化,我校会及时在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四、初试
1.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8:30-14:30)。
4. 我校初试科目中有以下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
101-思想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西医综合、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除以上科目外,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五、复试
1. 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上旬,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实验操作、面试等,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对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毕业生,及高职高专毕业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考生)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将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的考查,更加侧重于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将重视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