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内部控制,是在内部牵制的基础上,由企业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实践中创造、并经审计人员理论总结而逐步完善的监督和自行调整体系。 COSO(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Tread Way Commission)报告中把内部控制定义为: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管理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率效果以及现行法规的遵循等目标的达成而提供合理的过程。
一、 内部控制的发展
内部控制一词,最早出现在1936年美计师协会(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前身)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的审查》文告中,指为现金和其他资产,检查账簿记录准确性,而在公司内部采用的各种手段和方法。“Control”一词是从拉丁语“Contrarotulus”派生出来的,其中 “Contra”意为“对比”,“rotulu”意为“卷”。著名学者塞缪尔。约翰(Samuel Johnson)将这一最初的意思定义为“由另一个职员保管的登记账簿或账册,可由他人逐项检查。”
内部控制理论的发展大致可以区分为内部牵制、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结构与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等几个不同阶段。内部牵制思想以账目间的相互核对为主要内容并实施岗位分离,这在早期被认为是确保所有账目正确无误的一种理想控制方法。内部控制制度思想认为内部控制应分为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或称内部业务控制)两部分,前者在于报告企业资产、检查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后者在于提高经营效率、促使有关人员遵守既定的管理方针。后来,学术界在对内部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进行研究时,逐步发现这两者是不可分割、相互联系的。因此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了内部控制结构的概念,认为“企业的内部控制结构包括为合理企业特定目标的实现而建立的各种政策和程序”,并且明确了内部控制结构的内容为控制、会计制度和控制程序三个方面。90年代,美国提出内部控制整体框架思想,并逐步将对内部 [欢迎您访问对内部控制建设的若干思考范..文.家 ] 控制的认识统一起来。
1985年,由AICPA、美国审计总署(AAA)、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及管理会计师协会(IMA)共同赞助成立了全国舞弊性财务报告委员会。该委员会所探讨的问题之一就是舞弊性财务报告产生的原因,其中包括内部控制不健全问题。基于该委员会的,其赞助机构又组成了一个专门研究内部控制问题的委员会-COSO委员会。1992年,COSO委员会提出报告《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并在1994年进行了增补。COSO报告提出了许多新的、有价值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