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课程 《指导意见》,为了满足学生个性发展和继续学习的需求,需要开设跨专业、跨领域、跨学科的综合课程,包括人文类、技能类及社会实践类课程。药学专业综合素质课程包括人文类课程、专业技能类课程、社会实践类课程、入学教育类课程,如表3所示,总学时为558。人文类课程主要培养学生了解中统文化,学会欣赏音乐、美术,爱好大自然,学会在工作之余享受生活,在生活中积淀工作能量;专业技能类课程主要目的是激发专业兴趣,拓展专业技能,延伸专业能力,为就业创业提供特色技术技能;社会实践类课程主要培养学生在社会医药行业中了解、认识和应用专业知识,从而激发学习动力,确定就业方向,规划自己的未来;入学教育类课程主要使学生洗涤身心,振作,了解学校,了解专业,开始新的征程。
新课程体系实施的
药学专业在构建新课程体系的基础上,为了达到《指导意见》所的五年制高职教育培养目标,必须规范、有效地加以实施,才能充分体现新课程体系的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为此,各相关院校在实施五年制高职药学专业新课程体系的过程中应考虑如下。
科学建立课程标准 课程标准是课程实施的依据,必须科学、规范、先进、实用。药学专业平台课程和方向课程都应制定课程标准,主要包括课程性质、设计思、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和要求、实施(教学、教学评价、教学基本条件、教材选用和编写、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等)等内容。课程标准的制定应充分考虑现阶段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情况和发展趋势,并结合教学条件和教学经验实际,由课程负责人起草,并与课程所属专业负责人、课程组教师及上下游课程负责人共同研讨,最后定稿而成。课程标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应根据职业岗位能力需求变化和教学实际不断修订完善,以体现课程标准的时效性和先进性。
合理配置师资队伍 师资队伍是课程实施的关键,需要从数量、职称、学历、性别、“双师”型比例等方面进行合理配置,才能保障教学的顺利开展。依据《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合格专业建设标准》,专业教师数与在籍学生数之比应不低于1∶30,且具本科学历者应达100%,具硕士以上学位者应达15%以上,具高级职称者应达 20%以上,获得工程师、主管药师、主治医师、技师等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职称者应达30%以上,或获得执业医师、执业药师等医药行业执业资格者达 50%以上;聘任医药企业或医院、药品检验所等单位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应达10%以上。同时要求教师能为人师表,从严治教,能开展理实一体化和信息化教学,能积极参加教学课题研究和各种竞赛,并立足教学岗位开展五课教研、校本培训和企业实践。在此基本要求的基础之上,还应优选出高素质的专业负责人和课程负责人,并以课程群为平台打造教学团队,共同推进新课程体系的高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