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建设需要,本着“厚基础、宽口径”的办学指导思想,注重基础理论及法律综合素质的教育,注重学生经济、管理等相关学科知识储备和融通以及社会实践能力的提高,加强学生基本技能的训练,培养品质优良、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雄辩的口才、敏捷的思维、扎实的理底和较强的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适合从事审判、检察、司法行政、律师、等实际工作,也可从事立法、教育、研究、行政管理和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以及其他与法律相关职业等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
学制与学位:本专业学制四年,文史类招生,学生毕业时授予学士学位。
基本要求:系统学习的基本理论和各部门法的专业知识,接受法律应用能力的基本训练,掌握法律分析和应用的基本技能,具备胜任各项法律实务的良好素质。
专业的毕业生要求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 掌握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3、 了解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4、 熟悉国家的主要法律、法规和基本政策;
5、 具有运用理论和法律知识,认识、分析、解决法律问题与管理法律事务的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在培养要求上,除了要求学生掌握本专业必备的理论和技能外,还要求学生具有哲学、社会学、学、经济学、历史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的知识和文化,并能了解现代自然科学技术基础的一般知识,以培养学生更为广泛的知识视野和综合素质,注重培养学生的思维方式及创新能力。同时,还加强学生在法律伦理及职业方面的,从而使其具有广泛的适应能力。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科技创新竞赛;培养学生科学研究能力,撰写调研报告,发表论文,辅修其他学科。
课程体系:
1)专业基础课程开设情况
专业依教育部高教司专业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开设专业核心主干课程14门,其中列为专业基础课的主要有:学、中国法制史、宪、刑、民、行与行政诉讼、经济、商、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国际、国际私、国际经济等。特别将刑和民两门课程依学习内容的性质和递进程度分解为总论和分论两部分。此外,根据加强学生基本技能训练、优化知识结构的要求,增设法律逻辑学、经济学等基础课程。本着本科专业培养“宽口径、厚基础”的指导思想,适当加大专业基础课授课课时。
2)专业课程开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