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本文对花都区检察院2009至2011年三年以来的刑事立案监督情况进行了梳理、分析,说明其成功之处,同时指出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的地方,并提出相关,希望能为以后的刑事立案监督工作提供参考。
论文关键词:刑事立案监督 “两法衔接” 刑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
近年来,随着检察机关对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与强化,检察机关对刑事立案的监督得到有效提升。笔者对花都区检察院2009年至2011年三年来办理的刑事立案监督案件进行了梳理、分析,希望能为以后的刑事立案监督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花都区检察院三年来办理的刑事立案监督案件情况
2009年度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2,均为被害人不服机关不立案决定而的案件,占比为100%.办理结果是:该2案件均为支持机关不立案决定。
2010年度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5,其中4为被害人不服机关不立案决定而的案件,占比为80%;1为花都区检察院在办理审查案件时发现的机关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的线索。办理结果是:其中3为支持机关不立案决定,2为支持人要求,并依法通知机关立案;成功监督率为40%.
2011年度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20,其中4为被害人不服机关不立案决定而的案件,1为犯罪嫌疑人不服机关立案决定而的案件,该5案件共占比为26.31%;其余15中的14为花都区院在办理审查案件时发现的机关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及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线索,1为对该院侦查部门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的刑事立案监督。办理结果是:通知机关立案数为9,通知本院侦查部门立案数1,通知机关撤案数为10,故办理的20立案监督案件均为成功监督,成功监督率为100%.
二、三年来办理的刑事立案监督案件的特征
分析花都区检察院三年来办理的刑事立案监督案件,呈现出如下几点较为明显的特征:
(一)刑事立案监督数量逐年上升,且上升幅度较大
从办案数量的上升幅度来看,2010年刑事立案监督数为5,相比2009年的2同比上升150%;而2011年刑事立案监督数为20,相比2010年的5同比上升300%,故上升幅度较大。
(二)刑事立案监督线索来源有所拓展,不再局限于当事人
就2009年、2010年办理的刑事立案监督案件来源来看,绝大多数是当事人的案件;而从2011年开始,基于当事人而进行的刑事立案监督数在总的办案数量中占比已大幅降低,通过办案发现线索进事立案的数量猛增,同时办理一职务犯罪立案监督案件,说明花都区检察院在拓展刑事立案监督线索方面进行了有效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