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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论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调研报告?法律论文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3-10-25 11:25:26

      2011年,花都检院共开展预防咨询41次,开展工程项目专项预防16项,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讲5场,深入花都基层80个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受教育人数达10000多人,另外还在乡镇设立法律服务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民法律观念,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使他们、懂法、守法,积极依法参与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努力推进农村的建设。进一步在农村扩大检务公开,大力宣传检察机关的职能、各类涉农犯罪立案标准、举报的手段和途径等,为农民自身的权益开辟绿色通道。

      认真对待群众的,对农民的正当要给予高度重视,在接待工作中要抱着对农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实行首办责任制,耐心接待、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在工作中始终贯穿“情、理、疏”工作法,做到情暖、析理说法、疏导,及时化解涉法案件的矛盾。

      重视涉农来信来访工作,热情为农民解决问题。积极稳妥地处理农村涉检,及时化解矛盾,使其息诉罢访。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系点,结合办案积极开展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当地治安部门,以“教育、、”的方针,稳妥地处理邻里纠纷,防止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认真分析不同时期社会治安形势,有针对性地为当地党委抓好稳定工作建言献策。结合农村劳务输出和进城务工活动,积极为农民外出打工、讨要农民工工资提供法律服务。

      五、积极探索为农村服务的新途径

      加强调查研究,适时掌握新农村建设中对的需求,找准检察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的结合点,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为新农村建设注入力量。同时,积极参加新农村建设的帮扶工作,做到真情帮扶,引导农民加强学习,转变观念,提高自身素质,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民致富奔小康。我院从2008年开始,在办案人员紧缺的情况下,仍然抽派专人下乡开展扶贫专项工作,经过这三年的努力,我院所帮扶的几个困难户现已脱贫致富,在当地取得了不错的社会效果。

      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建设和谐平安新农村,创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等诸多方面,检察机关还是大有可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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