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美国读了法律回国是否有用,已经有很多答案说的很清楚了。我想说的是动机问题,就是这帮出国读法律的人是怎么想的?他们要不要回国?
LLM本身就是一个为回国执业做准备的学位。为啥呢?根本原因是LLM毕业在美国找到工作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不回国干啥呢?除此之外,LLM要求必须有学位,也就是你本科得是读法律的才能去读LLM。这样的人本来已经可以在国内执业了,出国读个九个月的LLM,性质更像是短平快的学位升级,1年v.2年或3年,回国和北清的研究生一样待遇,何乐而不为呀?
JD的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首先,JD并不要求本科是读法律的,很多出来读JD的小伙伴也没有过司考,这样回国执业的话多多,想去内所的话呢还要先过一个司考,而司考这种死记硬背的体系跟JD的学习套是完全不一样的.
其次呢,JD本身是一个面向美国本土法律市场的学位。三年的教育,系统学习的美国最基本的法律,try to think as a lawyer。这一点从JD和LLM的课程设置上就能看出来,对于JD来说,第一年torts, contracts, con law, criminal law, civil procedure是必修课,这些课程跟corporate, securities, commercial arbitration一类的课有本质上的区别。前者是根植于美国common law和,经过几百年的演化和完善而逐渐变成现在的美国法律体系,常有”美国特色“的。美国的,civil procedure上联邦和州的法律冲突,criminal law中的death penalty jurisprudence,这些东西我很难想象可以适用于除了美国之外的任何一个国家。而corporate和securities这些就不一样了,这些又叫做“transactional law”,国际合作占了很大一部分,这种体系并不是美国法律所独有的,学了之后回国也一样能用。
JD这种主攻美国本土法律的性质决定它就是一个用来在美国法律市场找工作的学位。读了JD能不能回国?当然能,但是不值,这个后面再说。但是读了JD并不等于=稳稳妥妥的能留在美国。这里有两个barrier:一个是先有律所愿意给你offer,另外一个是拿到h1b工作签证的问题。拿美国大律所offer的事情其实没啥好说的,相信这是很大一部分小伙伴来美国读JD的第一目标,三年JD毕业后就能拿到16万美刀的年薪常诱人的。蛋素!同志们,工作不好找啊,千万不要想当然啊。前几年美国经济好的时候,T14的JD读完了在美国找工作都不成问题,而最近几年,呵呵T14以外的情况不太了解,但是T14末尾georgetown的情况是,top30%的成绩都会遇到“呜呜呜呜呜怎么这么久了都还没有offer”的情况好了具体不多说了,都是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