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上述商家表示,代发的文章只需要重复率在30%以下,在内容质量上并无过多要求,而且商家还可以提供文章免费修改服务,且文章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即可出文章录用通知书。
目前,论文代写、代发已经形成了一条产业链。据商报此前报道,论文代写的幕后人员主要为两类,一类是具有硕士、博士学历的专职或兼职人员,而另一类则是大学老师。他们大多有自己的工作群,通过群主来接收各类约稿需求,包括本硕毕业论文、发言稿、工作总结等。通常来说,兼职的写手月赚5000-6000元轻而易举,而专职写手月收入数万元的也不在少数。
2月11日晚间,翟天临的博士院校电影学院称,已经对翟天临论文造假事件成立调查组;2月14日,北电称目前已正式进入调查阶段并通知了翟天临本人。而其博士后院校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也发布声明称,将根据电影学院的调查结论按做出处理。
翟天临在2月14日发出的道歉信中,正式申请退出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相关工作。然而,信中并未对论文抄袭、学位造假等问题作出正面回应。
据报道,翟天临担任不少知名品牌的代言人和宣传特使,2019年,将有4部翟天临主演的影视剧作品定档上映。一旦学术不端问题被坐实,不仅品牌代言的事情会泡汤,翟天临主演的新剧,境况也将堪忧。
“我们学校是近几年才开始对本科毕业论文进行查重的,之前只有硕士论文才有。”一位双一流大学毕业生告诉中新经纬,“毕业后我才得知,当时有些同学的论文大量引用了其他文章,一篇论文仅需半天时间。也有不少工科学生在毕业设计的某些环节上雇人代做,都没有被查出抄袭。”
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向中新经纬表示,论文代写是一种学术不诚信的行为,一般按照各个学校相关的进行处理,如经发现后撤销所授予的学方逸华 子女位等。而如果代写的论文存在抄袭情况,属于他人著作权,一般应由委托方,即雇人代写的该名学生承担侵权责任,代写者并不直接向被抄袭方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则认为,雇人代写学位论文或抄袭,毫无疑问均属于违法行为。首先,根据《教育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该学生将被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注销学位证书;其次,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该学生的学位申请;最后,抄袭他人论文还可能原作者的著作权,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李旻提到,《学位论文造假行为处理办法》第十四条:“社会中介组织、互联网站和个人,组织或者参与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由有关主管机关依法查处。”因此,如有法人、非法人组织经营的代写论文业务,或可被认定为违法经营,需负相应责任。
而关于“洗稿”问题,李旻对中新经纬表示,受限于检测原理,目前的查重工具无法检测出是否存在抄袭。“由于我国著作权的原则为思想表达二分法,即法律只表达,不思想。因此,不同的洗稿方式是否他人著作权存在不确定性。”
李旻补充说,一般来说,使用同义词替换、调整词句顺序为他人的著作权;而更改表述方式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认定,不能一概而论。被抄袭者如需,应及时对侵权事实进行保存,有条件的话最好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