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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补缴培训费拿不到毕业证?学生怒怼赣州技师学院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8-09-08 00:56:41

      不过根据2016年4月11日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的通知》,“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学生的居民身份证”。那么,赣州技师学院收取培训费是否合规呢?

      8月27日,在赣州技师学院回复给记者的一份说明中写道,学院已经和贵义公司协商“培训费”收取问题。经协商,贵义公司明确同意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不再收该专业的培训费。

      据贵义公司江西分公司企业代表万女士受访时称,贵义公司将不再收取第三学年“培训费”。“凡是这届未领取到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只要提交关于不能缴费的情况说明后,可直接来学校申请领取毕业证书。”

      9月1日,小刘向记者回复称:“学校让我们写下为何不补缴费用的说明,才可不交钱领取毕业证书。”

      据他们介绍,有不少学生因为担心写了之后会有“什么不好的后果”,所以并没有写情况说明,毕业证依然没有拿到。

      江西农业大学副教授、律师高鹏称,校方和学生对于究竟是“1+2”还是“2+1”的争议没有太大意义,除了“教学实习”和“顶岗实习”的界限在实践中难以界定外,即使能够区分,对于该纠纷的最终解决也不能起到实质性作用。

      高鹏认为,仅以学校的《新生入学申请表》作为实习并收取实习培训费的依据,这一做法严重违法了2016年4月11日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的通知》中“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以及“未按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这一强制性,校方认为的所谓《新生入学申请表》等同于“实习协议”这一说法缺乏依据。

      同时,实习企业收取培训费的做法还违法了《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中“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的要求。因此,2016年以后已经收取的费用,应当退回给学生。

      高鹏称,毕业证是由学校发放的,学生只和学校发生关系,学校将毕业证交给企业代表发放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只要学生学业期满、思想品德合格、完成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就应当准予毕业并颁发技师学院的毕业证书、。

      高鹏表示,目前,一些中职学校在利益下,会把学生“卖给”企业作廉价劳动力,因此,学生及学生家长遇到类似不签实习协议、不按不发或少发顶岗实习报酬、毕业证等情况,应及时向学校所在地的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举报,以学生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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