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想写和能写是两码事,研究和写作是两码事。要写作一个问题,总要对于这个问题有相对清楚的了解。说白了,就是不要写自己完全不懂、或者很难弄懂的东西。最好是写之前一直感兴趣或者深有体会的问题。如果你对这个问题长期抱有兴趣,一直有所追踪,有所积累和思考,来龙去脉都有了解,那么做起研究来就可以驾轻就熟,得心应手。反过来说,如果刚接触,一时兴起,就要小心,想想自己到底对这个问题了解多少。很多同学,在选择研究题目时,根本没有基本的了解,甚至完全不清楚,一上手才知道问题做不下去,到时候悔之晚矣,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我在参加学生论文的开题、答辩过程中经常感到,很多学生实际上在开题时甚至答辩时还根本不清楚自己研究的问题,满篇都是大词空话,不知所云。很多同学一上来就讲什么什么问题自己很感兴趣,很有意义,然而从来没有机会触及问题的实质,只是看了几本书,听别人说的热闹。真要自己上手,就会知道,研究深入不下去,因为自己能知道的还是那么几本书。这样的研究做出来,也没有任何意义,因为根本没有增进我们对这个问题的理解。
要“想清楚再写”,就要在选题阶段多投入一点时间。选题阶段花的时间越多,思考的越充分,后面就越少走弯,越快做出。反过来,如果对一个题目还没有概念,就先不要下笔。每篇论文都会将研究者在这个主题的所有积累、思考和知识“榨光”。选题的过程中,首先要能够静下心来,多查资料,多看些书。选题之前,要先做做文献检索,尽量搜集和查阅已有的研究。学好文献检索,特别是电子资源检索,应该是选题之前的必备功课。一个学生,只有对自己研究和以往的关系有了初步把握之后,才应该去找指导老师,征求他们的选题意见。不要在自己什么都没有了解的时候,就指望老师给一个题目。实际上,由于老师也不会在所有问题上都有过深入研究,没有学生自己在选提前的资源检索和研究准备,也很难给出有针对性的意见。这就是很多学生论文在开题乃至答辩时才发现选错了题目的重要原因。
甚至,只看书也还不够。法律是一门实践学科,研究某类问题,不能只是靠读论文、读书本。那都是前人已经积累的成就,可以作为学习的对象,但是不能作为写作的全部。有的同学对“云计算”、“大数据”感兴趣,想研究新技术提出的法律问题,但是对相应的内容只是看了一本畅销书,其他完全没有概念,那就没法做。还有学生,写家具市场的法律管制。我们也许都买过家具,但是买过的也不知道这个市场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除非你熟悉家具厂商,有人脉资源,或者自己干过这个行业,有所体会,否则只靠谈原理,梳理有关的法律条文,不可能做出有价值的研究。所以,如果你在这方面很不熟悉,就不要贸然去做。应当尽可能选自己相对较熟的、有资源可供研究的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