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目前的调查来看,美国院中的中国学生,较为普遍的对于写作论文不是很积极,除非是迫于无奈。原因当然是多层次的,解决或是转变,也需要时间。
首先就语言来看,中国学生能申请入读美国院,特别是J.D.阶段学习的,无论是书面还是口头语言交流均没有大问题,即使开始有点不适,但很快就会顺畅。但专业写作的语言能力,则完全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即使是对于本土学生也是如此。因此,美国院在第一学期都会开设法律写作课程,专门给予培训。从这个方面来说,可能中国留学生在入学伊始还应更加重视此类课程的价值。
其次的原因在于文化,尤其是长期应试教育的影响,我们的学生普遍更青睐考试,而非貌似无确定最终答案的论文写作。对于成绩的理解、评定的标准都过于单一化,甚至功利化。即使这些优秀的留学生有过早期教育时丰富的阅读、也有过写作创作的尝试,但如何为一篇论证严谨的文章,进行资料筛选、结构组织和观点论证,可能都普遍缺少方上的体系化训练。短期要提高,较为吃力。
再次也就是有少量的诚信问题,因为对照国际做法,目前国内大学教育的情况,在论文注释、考证、监督等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对说弹性较大。因此中国留学生需要完成自律意识的建造和对全新规则的重视,同时可能在写作方式、方法和径上都需作出较大的调整,不能再是简单为了凑观点,才去找资料。
最后,我们国内对于法律的接受度、精细度、甚重程度还在逐步完善;再加上立法、执法与司法相关的资料公开程度不高、专业数据库建设与运行也刚处于加速阶段,这都使得我们的年轻社会,普遍对于法制追求、足够热衷,但对于法律细节贯彻,对法律权威的逻辑拜服尚未完全认识清楚。因此,也就直接或间接,制约了学生们在大学阶段,甚至留学阶段对于法律研究、严谨写作的热情,最终影响了他们未来职场中的综合竞争与发展潜力。
当然,以上这些情况与原因,正在不断好转,国内法律教育以国际化眼光,在作出迅速调整,大幅度提升论文写作研究和评价力度。
另一方面,已经或正在规划留学美国的学生,在经过课程论文训练、律师事务所实战轮训之后,也会必然感受到真实法律岗位所需要的人才,一定都是严谨法律文件写作的高手,也很可能是以前论文写作的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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