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格审核。面试前,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核(考生的资格条件以资格复核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⑥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⑦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5、考试时间及其他注意事项以及所有报名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等请关注福建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
1、从面试上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人选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一寸照片(1张),根据我校要求到指定医院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如拟聘用人员未在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学校将取消拟聘用人选的聘用资格。
3、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1、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将在福建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公布,请及时浏览,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5、校纪委、监察处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线、联系人:傅老师、乐老师,联系电话(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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