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为举报义务.接到举报后,应进行核查,报研究生处审查,若属违法行为,应移交有关部门.第研究生在科学研究和
学术活动中
学术1,凡引用他人已经发表或未发表,数据,观点等,均应明确说明并详细列出有关文献名称,作者,年份等细节,已经出版文献还要列出出版机构,出版地和版次等内容.2,研究生发表
学术论文(包括学位论文)将所有参考文献全部列出,重要参考文献和未公开发表文献应该主动向导师汇报或交导师审阅.3,研究生署名海南大学或导师姓名(不论第几作者)所发表
学术论文原始经过导师审核,导师签名后方可.发表
学术论文有其它作者署名也征得署名者同意.在标注各级基金项目资助时,经过导师或项目负责人同意.4,研究生毕业以后署名包含导师姓名所发表
学术论文原始也经过导师审核和同意后方可发表.第四条严禁下列违反
学术行为1,侵占,抄袭,剽窃他人
学术(包括论文,技术报告,软件程序和研究数据等),2,,伪造研究数据(包括实验数据,调查数据和软件计算结果等),隐瞒不利数据用于伪造创新和新发现,3,将本课题已有研究在论文中不加标明而,4,请他人代写文章,在撰写学位论文,其它拟发表论文过程中文钱交易行为者,5,在未参与工作&或论文中署名,6,发表
学术论文时未经别人同意使用别人署名,或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标注资助基金项目,7,发表
学术论文一稿多投,8,虚开或发表文章接受函,9,以不正当手段影响研究鉴定,学金评定,论文评阅,论文答辩和考试成绩等,10,,,,报复,或恶意领导,导师,任课教师,论文(或)评审人和有关同学等,11,伪造导师或专家推荐信它评定(或审批)意见,伪造导师,领导或专家签名,12,在承担助教,助研或助管等工作中以权谋私,13,,贩卖或擅自本课题组技术专利,专有数据,保密资料,有偿使用软件等未公开技术,14,制造恶意计算机病毒,15,对认为本校(或其它单位)有关人员违法,违纪,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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