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物引文规范,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现象.5,正确对待
学术研究和
学术活动中名利与收益,严禁沽名钓誉,行为,反对急功近利,粗制滥造现象.6,文责自负,对学位论文和其他自主发表
学术着作承担法律责任.7,发现同学或同事有违反
学术行为要劝阻和,对严重违反者要向学校举报,敢于同不良
学术风气作斗争,优良
学术氛围.8,在校期间和毕业以后都要始终如一,严以律己,自觉遵守
学术规范和学校
学术声誉.9,研究生在校完成学位论文内容,即使研究生已毕业工作岗位,研究生以学位论文研究发表论文,属海南大学主持科研项目
学术,一律冠名为海南大学,研究生可以在标注中说明所在工作单位.第二条导师及学院(系,所)和管理部门职责研究生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在科学研究和
学术活动中加强自律,严谨求实,弄虚作假,同时要加强研究生
学术教育,继承和发扬我校优良校风.导师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和
学术论文(着)审查第一责任人.对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和拟发表
学术论文(论着),导师要切实履行审查责任,特别是对作者之一论文,要以高度责任心和文责自负原则,对论文进行严格认真地审查,实事求是,科学求真.各学院,系,所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均对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研究生进行审查义务,同时受理研究生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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