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治理机制——
激发学院活力
对于有着百年历史的交通大学经管学院来说,试点学院的真正魅力在于,突破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办学活力。
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是试点学院的重点之一。按照“依学、自主管理、监督、社会参与”的原则,交通大学经管学院自2011年开始探索实行“分院制”。
所谓“分院制”,即按照“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管理科学与工程”3个一级学科建立3个分院。各分院领导无行政级别,选拔采取“自主报名、学院审核、公开投票”的办法进行。在职能分工上,学院主要集中于宏观规划、资源调配、组织建设、人事管理、招生就业、人才培养、学生管理、专业学位培养和创收、评估评价等工作;分院主要集中于相关学科的学科建设、团队建设、国内外学术交流等相关工作。
张秋生表示,分院制的增强了学院的办学活力,有助于各学科进一步凝练学科特色,发挥学科优势,更为有效地将学科发展与学院发展结合起来,探索了按照一级学科开展学科建设的新模式。教师参与学院管理的热情也大大提高,90%以上的教师参加了分院院长选拔的测评。
此外,交通大学还在研究试点学院章程的修订和完善,建立社会支持监督机制,组建社会多方参与的理事会、顾问委员会和国际咨询委员会,开展政产学研相结合办学,建立多元化社会资源支持办学的机制。
作为整个高教的一块“试验田”,试点学院的被视为一项系统工程。因而,的范围是学院,而功夫更在学院之外。
交通大学党委曹国永告诉记者,目前学校还承担着“探索行业特色高校产合培养人才的模式和机制”、“探索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高校用人机制”3个国家教育体制试点项目,而这些全校性的,恰恰是试点学院生长的和土壤。
曹国永表示,试点学院并非要出台多少全新的政策,而是要吃透政策,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唯有如此,“特区”才能转变为高教发展“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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