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放:38362次 评论:6071人
第六十条处分,决定作出后,要送达违纪人员,违纪人员在接分决定时,在处分,决定送达单上签字.签字,由处分,决定送达人员记录在案.
第六十一条处分,决定送达违纪人员后,违纪人员对处分,决定有,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学校在接到书后15个工作日内向违纪人员作出答复.对违纪人员,由学校学生委员会受理,相关部门对违纪事实进行复查后,报委员会审议.如认定原处分依据清楚,处分恰当,由委员会作出复查结论,通知人,如认定原处分依据有误,不当,须按程序重新,经过核实无违纪事实,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对事实,他人有关人员要给以严肃,保障各类当事人权益.
第六十二条违纪人员对复议决定有,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学位委员会提出书面,撤消学位人员可以向学校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学位委员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甚至向提起诉讼.期间不停止决定执行.
第六十学校对违纪研究生作出处分可适当方式在校内予以公布.学院在收到违纪研究生处分决定后要做好相应教育工作,处分决定书放入违纪研究生档案.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研究生以及已经取得学位人员意见均应通知其工作单位并进入其学术档案.
第六十四条在学校作出决定以前,公开听证,一切程序和资料均在保密范围之内,所有涉及人员不得泄露调查和情况.
第十二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本规范于发文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六条本规范由浙江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8
免费论文参考文献:
写小学数学论文
论文后记写什么
论文该怎么写
议论文如何写好
检验论文怎么写
论文写法
如何写好初中议论文
怎么能写好议论文
写科技论文
论文写手
【word版本】下载同等学力有关毕业论文格式,与药学文评语浙江大学医学,药学类生学术规范相关论文例文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