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多起“原创首发”案例翔实细节让人“大开眼界”
案例故事阐释“最严党纪”是提醒更是
每个案例,都是一名或多名官员的沉沦史,记录着他们的贪腐经历,也对应着他们所的
披露的案例故事,是阐释条例,也是提醒和,让我们的各级干部都深刻领会到反斗争的决心以及严肃的党纪党规,任何人也不可违纪
中央近日印发的《中国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在全文印发准则和条例之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和客户端旋即推出“《纪律处分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系列文章,用案例故事还原逻辑,对六大纪律分章进行解读。
有分析人士表示,每个案例,都是一名或多名官员的沉沦史,记录着他们的贪腐经历,也对应着他们所的。用案例阐释条例,再用条例分析案例,效果远胜简单的普及条例。
解读纪律纪律要排在首位
开列负面清单,目的在于立规执纪。而如何阐释这些纪律规制,既不产生误读,又明晰边界,并不简单。
条例第53条至第56条明确了“损害中央权威、妨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实施”等违反纪律的行为,比如“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的决定,擅自对应当由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等,并对处分情形作了明确。
关于这些,披露的案例故事是:山西省某县县委探头对准举报箱,干扰巡视被严处。
2014年9月,山西省某县委接到了关于山西省委巡视组即将进驻的通知。该县委在安排巡视进驻准备工作时竟强调“要能举报箱的在可视范围内”,以此掌握举报人和举报情况。10月中旬,省委巡视组按时进驻该县开展巡视,该县把县委和局附近的两个摄像头,对准省委巡视组设立的两个举报箱,并安排人巡逻值守县宾馆的举报箱。后来,省委巡视组根据群众反映到实地查看,发现这一情况后,责令该县委立即改正。该县委擅自安排将巡视组举报箱置于探头可视范围内,影响了干部群众依法行使权,干扰了巡视工作的正常开展,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和规矩,2014年年底受到严肃处理。
条例第五十七条: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或严重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串供或者伪造、、转移、隐匿的;他人、提供材料的;包庇同案人员的;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事实的;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网站以广东省深圳市水务局原局长张绮文为例,形象地阐释了这一条文。
2015年7月22日下午,深圳市纪委在对深圳市水务局原局长张绮文案重要涉案人员、包工头蔡某某进行调查时发现,蔡某某与一男子谈笑风生地走出大楼,当调查人员迎面向蔡某某亮明身份时,发现与蔡某某把手言欢的男子竟然就是张绮文!事后,二人交代,他们当时聊得那么高兴,是因为刚刚订立完攻守同盟,蔡某某表示“也不会兄弟”,张绮文认为蔡某某“靠得住”。当蔡某某在市纪委协助调查后,张绮文还是担心自己违纪违法的行为败露。他从办公室保险柜中将大量银行卡、存折、对外借款借条、投资协议、相关银行凭证、股票账户信息等财产材料取出,用文件袋密封好,专程移送至广东河源紫金老家,安置在老家的金属箱内,并交代弟弟张绮龙妥善保管。后来,张绮龙将上述材料藏匿于岳母家中卧房的床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