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永喜受审资料图有京城第一贪之称的门头沟区原副区长闫永喜,因贪污罪、受贿罪、挪用罪,数罪并罚终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当初闫永喜被后,其子为了救父亲,曾找到尹某,并先后十余次给了尹某328万元。最终尹某并未将闫永喜捞出。《法制晚报》记者上午获悉,尹某因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执期18年。
案情门头沟区原副区长挪判无期
门头沟区原副区长闫永喜在任期间不仅分管城乡建设,还是门头沟新城南部地区重点工程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2010年1月,被群众举报贪污后,闫永喜被刑拘。
检方闫永喜利用主管拆迁等职务便利,贪污、受贿、挪用累计达4200余万元。
2011年9月16日,一中院一审判处闫永喜无期徒刑,其毛旭东因有功,被判有期徒刑20年。闫永喜的弟弟闫永成和下属李昕分别获刑10年和13年。
闫永喜不服上诉,市高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父亲被抓儿子花328万捞人
据了解,当初闫永喜被后,其儿子曾找人帮忙救父。
闫某称,2009年8月4日,其父亲闫永喜因涉嫌贪污被,其找到同学尹某的父亲,希望帮忙摆平这件事,并答应给尹某疏通关系的费用。尹某说认识的人,可以把他父亲弄出来,不会。
2009年9月初,闫某先给尹某70万元现金,尹某打了收条,并承诺未能办理退回全额款项。后尹某打电话说正在办,还需要钱。后来其又陆续给了尹某大约13次钱,加上之前的70万,共计328万元。直至2010年4月中旬,他再也联系不上尹某,而这些钱至今也没有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