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推进良好学风的建立,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4]31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实施工作的通知》,我成立了专项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对2013年1月以来授予的硕士学位论文进行了学术、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情况的检查。现将这次专项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
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以来,我校对毕业生学位论文质量高度重视,导师严格把关,贯彻落实《学位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实施工作的通知》,并按要求完善了我《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成立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下属单位相关负责人任办公室。
组 长 李 杰
副组长 段永华
办公室
主 任 石云爱
副主任 杨凤鸣
成 员 田仁强 李兴熔 徐 晓 王 风 唐志刚 苏日新 魏俊华 施晓东 张高峰 汪晓斌 张 秋
办公室人员 成 新 支 宁 曾 健 陈梅梅
二、自查情况
开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的专项检查是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环节,我自成立硕士点以来对全体硕士研究生、新入职老师和青年科技工作者的科学和学风建设进行宣讲教育工作,对毕业生论文(设计)从选题、开题、调研、中期检查、预答辩、答辩和不及格处理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控制。在每届毕业生启动毕业论文撰写工作前,进行学位论文写作指导,将已毕业学生的优秀论文作为模板给后来学生作参考,从工作的组织与管理、过程指导、撰写、答辩与成绩评定、督查与评估以及归档工作进行了严格规范。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按要求高质量完成自查工作,一旦发现有作假行为,严格落实相关并及时报教育部备案,以确保我学位论文工作中的学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