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来看,我们的相关立法在前瞻性、包容性和针对性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刘正荣说。
之
既利于创新发展又利于管理规范
《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
网络空间的化进程需要加快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相关部门在完善网络立法工作上已开始行动,有“顶层设计”意义的几部与互联网相关的法律正在加速出台。“今年内我们会拿出方案,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法律体系,主要围绕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网络社会管理三大方面进行构建,”刘正荣说,“我们的目标是通过这些法律法规的完善,使得行为主体责任、义务更加明确,更加便于执法。”
很多专家提出,互联网化的进程既要利于行业的创新和发展,又要利于管理的科学与规范。
对外经贸大学院副教授卢海君说:“互联网立法要有保守性同时要有前瞻性,做到不阻碍创新又为新技术发展留下足够的空间。”
“互联网是一个技术先行的行业,在网络空间,我们还应该关注作为网络基础设施主导性因素的一些技术标准。”中国传媒大学与法律学院教授王四新说。
有专家指出,要重视做好既有法律与互联网的有机衔接,并使“今后的立法向有利于执法倾斜”,同时要做好司释,使其在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最高研究室副主任郭峰指出,当前网络空间的立法,尤其是行政立法还需加强。只有这样,行政管理与民事才能更好地有机衔接。
大学院教授、院长王振民则“加强网上法律意识的”。在他看来,思维不仅仅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重要,对普通网民来讲也很关键。
“性是互联网的天性,一些互联网发展较早的国家的立法工作对我们很有借鉴意义,我们的相关立法基本上是国际通行做法。同时我们也要从实际出发,走自己的网络化之。”刘正荣说。(来源:《》;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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