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破格复试程序
复试前,由考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破格申请、学院签署意见并报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审核后,拟破格复试的考生,须在所在学院的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三)复试要点
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言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等综合测评,判断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四)复试时间
学院复试工作将于2014年5月16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014年5月16 日
8:00-8:15,学生报到(生科楼404),资格审核(携带相关材料见下要求);
8:15-8:25,学生面试工作流程说明会;
8:25-8:35,面试小组工作说明会;
8:35-后,面试。
2. 2014年5月22日
复试成绩、总成绩、复试记录表及拟录取名单将在5月22日下午4点前校研招办。
3. 资格审核:
携带本人身份证。
按教育部要求,报考博士的考生需再次复核学历信息,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向学院提交最后学历的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登陆网址为 )。
附:1)在读硕士和应届硕士需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硕士毕业生请提交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
3)非学历教育的(只有硕士学位证书的)和同等学力,需提交本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
(五)复试工作要求
1. 按学校文件,复试小组准备面试题目,由学生随机挑选后答题;
2. 面试基本内容:(1)学生简短介绍;(2)抽题后答题;(3)面试小组提问(重点考察学生的实验技能和研究能力,硕士毕业论文等情况);
3. 每个要单独给面试成绩(先按百分制),秘书做好面试记录并计算考生成绩;
4. 面试过程要录音、。
(六)录取要求
1.初试和复试成绩权重各占总成绩的50%。各专业按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2.未经过复试或复试不合格(低于60分)考生不得录取;同等学力考生的和两门加试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初试单科分数线的要求。
3.拟录取考生须思想考核合格,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的体检标准。
4.拟录取考生须符合各学科专业的其他录取条件。
5.如有增加招生名额,将按照各专业总成绩排名次序递补,并校研招办,同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无方可录取。
四、复试工作其他事宜
注意事项及其他事宜遵照学校文件执行。
五、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
六、本办法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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