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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论文:“海淘”客跨境支付权益的三点立法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时间:2014-04-17 12:19:10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国内第三方支付行业正处于起步阶段,各家支付机构期望赢得用户的信任和喜爱,而“人民币跨境支付通道”无疑成为这些机构争夺客户资源的新型手段。然而,相关法律制度的滞后却阻碍了“人民币跨境支付通道”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对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不足,导致不少消费者无法真正信任第三方支付机构

      人民网消息,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国消费者权益保》实施近1个月,网络购物投诉量增大,主要集中在对商家投放虚假广告、买到“三无”产品等方面,说明网购必须尽快提到议事日程上。

      海淘,是海外网购的简称,是指国内的消费者通过互联网检索海外商品信息,并通过电子订购单发出购物请求,付款后由海外购物网站通过国际快递发货,或由转运公司代收货物再转寄回国。对热衷于“海淘”的人群来说,好消息可以说接连不断:去年9月外管局发放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牌照,今年2月上海贸易区又允许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

      在跨境支付业务启动之前,消费者“海淘”需持至少一张双币信用卡,这大大增加了消费者的购物成本和时间。如今,消费者可以通过“人民币跨境支付通道”在海外电商网站上购物,拥有与境内网购相似的体验。“海淘”收付都是人民币,对“海淘”客自然会有很大吸引力。同时,这种支付方式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也具有极大吸引力。目前,国内第三方支付行业正处于起步阶段,竞争非常激烈。为了抓住发展的机会,各家支付机构使出浑身解数,期望赢得用户的信任和喜爱,而“人民币跨境支付通道”无疑成为这些机构争夺客户资源的新型手段。

      然而,相关法律制度的滞后却阻碍了“人民币跨境支付通道”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对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不足,导致不少消费者无法真正信任第三方支付机构。换句话说,如何让消费者能够放心地使用第三方支付进行“海淘”,成为推动跨境支付业务的当务之急。

      新消法及其配套法规,对跨境网购的支付安全没有作出明确的,中国人民银行也没颁发出相关的行政规章。笔者认为,只有通过立法促使支付机构为“海淘”客的权益提供足够,才能让广大消费者愿意使用其跨境支付功能,进而推动第三方支付的良性发展。具体来说,有如下立法:

      1.对“海淘”商家要求实名认证。跨境支付牌照发放至今尽管已过半年,但符合“海淘”要求的国际商家数量并不多。许多国际在线购物网站甚至不提供中文页面,更不用说是人民币标价了。可是,随着跨境支付业务的发展,肯定会有越来越多的境外购物网站支持人民币标价,也可能会出现一些假冒伪劣的网站试图浑水摸鱼。法律应,支付机构应该在自己网站的显眼处,标示支持跨境支付业务的网站名称、网址,方便消费者查证,以免误入钓鱼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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