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段基本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熟悉党和国家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扎实的行政管理理论知识,能较好地应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行政管理中的实际问题,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一定的外语水平。
说明:
1、已通过原高教自考“行政”课程的考生不能申请免考“行与行政诉讼法(一)”课程,但可不报考“行与行政诉讼法(一)”课程,用报考选考课程的方式补足总学分和总门数。
2、已通过原高教自考“逻辑”课程的考生,可申请免考“普通逻辑”课程。
3、高教自考行政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在报考本专业(本科段)中的选考课程时,不得重复报考其专科专业中已经考试通过的相同课程。
4、报考本专业(本科段)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公共外语,但必须选择加考3至4门其他选考课程,其学分不少于14学分。免考公共外语的考生,不得申请学位。
5、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含自考)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本科段)。其中,非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必须报考“行政管理学”和“学概论”两门选考课程。
6、毕业论文是本科段学习的必修内容,本科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 00015 英语(二) 14 任选一门
00016 日语(二) 14
4 00034 社会学概论 6
5 00315 当代中国制度 6
6 00316 制度 6
7 01848 公务员制度 4
8 00318 公共政策 4
9 00319 行政组织理论 4
10 00320 领导科学 4
11 00923 行与行政诉讼法(一) 7
12 00024 普通逻辑 4 序号12~22为选考课程,
须选考2门及以上,达10
学分及以上
13 00040 概论 6
14 00067 财务管理学 6
15 00107 现代管理学 6
16 00144 企业管理概论 5
17 00277 行政管理学 6
18 00312 学概论 6
19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5
20 00322 中国行政史 5
21 00323 行政学说史 4
22 0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 6
10304 行政管理学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合计 71及以上 13门课程及以上(不含毕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