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工商登记制度是管理经济社会的一项基本制度。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的深入,已有的工商登记制度弊端日益,如,管控过度、行政审批过多、市场准入条件过高等。据统计,在工商登记前,需要办理的企业登记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项目有231项之多,这在一定程度上抬高了准入门槛,了投资活力。对此,国家工商局及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和政策,对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工商登记制度的发展历程
2013年2月,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国务院机构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工商登记制度。
2013年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正式实施。当天,深圳、珠海启用新版营业执照。
2013年3月14日,十二届全国一次会议提出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
2013年6月,国家工商总局分别在浙江杭州和召开工商登记制度方案座谈会。
2013年9月,国家工商总局审议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央关于全面深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削减资质认定项目,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逐步改为认缴登记制。
2013年11月,全国部分试验区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座谈会在深圳召开。
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法》的决定。
2014年2月7日,国务院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方案》。
2014年2月14日,国家工商总局决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
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家工商总局党组、局长张茅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对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进行全面部署。
2014年2月26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新版营业执照样式,并就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涉及的《中华人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4部规章的修改进行说明。
从2014年3月1日起,工商登记制度实施后,实收资本注册登记手续得到简化,申请人省去了到银行开验资证明、把货币资金存入银行专用账户、从会计事务所获得验资报告等步骤,而只需要按公司章程中的约定进行登记,注册成功后,公司信息数据将进入信息公示平台。